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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7日星期五

租赁经营性公有房屋,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我国《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将城市公有房屋的租赁分为两类分别加以规定。一类是公有住房,公有住房的租赁主要依据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和租金标准;另一类是经营性公有房屋。对于租赁经营性公有房屋,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1)经营性公有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协议中须明确租赁期限、使用性质和租赁价格,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租赁协议签订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①书面租赁协议;②房屋所有权证书;③当事人的合法证件;④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http://hi.baidu.com/jiayishuai/blog/item/9a262b38b4f88c2b97ddd8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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