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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4日星期二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期满、解除的,是否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期满、解除的,是否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期满、解除的,租赁当事人也是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出租人应当在30日内到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方便管理部门管理所辖区的房产利用信息,防止有关违法行为和损害租赁双方权益行为的发生。如果租赁合同的内容发生了变更,不办理有关登记备案则意味着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与实际租赁合同的信息出现了不一致。这不仅为行政部门的管理带来了障碍,同时也不方便社会上的第三人对有关信息进行查询,更不利于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使得登记备案制度形同虚设。

http://hi.baidu.com/jiayishuai/blog/item/c3b5fe7e77ff73300dd7da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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