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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4日星期二

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如何缴纳手续费?

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手续费是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期不到1年的,按实际收取租金的2%收取。但手续费是由租赁双方各负担一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应予受理。

  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对于房屋租赁市场的规定和要求也不一致,故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或者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时,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有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交纳的比例情况或者咨询与房屋租赁相关的其他情况。

  我们现以关于北京市对于"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如何缴纳"的问题进行说明,供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参考。对于上述的问题,北京市财政局和物价局于2000年2月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如下:

  (1)住宅

  租赁双方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50m2以下的每件100元;51-100m2,的每件200元;101m2以上的每件500元。

  (2)非住宅

  租赁双方合同约定建筑面积50m2以上的每件200元;51-100m2的每件400元;101m2以上的每件1000元。

http://hi.baidu.com/jiayishuai/blog/item/93688dfdd6e79c4dd7887d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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