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国防建设以及人民生活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运输业完成运输生产的过程,在法律上体现的是运输法律关系。在运输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是运输合同关系。经过50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一个运输大国。因此,制定和完善调整运输合同关系的法律,对调整运输法律关系、促进运输业的发展相当重要。合同法颁布以前,调整运输合同关系的法律除了原经济合同法中确定的运输合同制度外,还有铁路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和大量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调整、规范运输合同关系合同法既全面总结、继承了这些原有的运输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同时又结合运输合同实践要求,作了一定的修改、发展和完善。
与原运输合同制度相比,合同法第17章确定的运输合同制度所作的修改、发展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起了统一的运输合同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类运输合同共同遵遁的原则和规则(第288条一第292条)。其中关于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的规定(第289条),是新确定的法律原则,原运输合同制度对此没有任何规定。
2.完善了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所负有的法定义务制度。明确而具体地规定了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事项等告知的义务(第298条),降低服务标准时办理退票或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时不加收票款的义务(第300条),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旅客的义务(第301条)等。
3.明确确定了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伤亡和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第302条、第303条)。
4.明确确定了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灭失时赔偿额的计算标准。规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按第61条的规定确定;仍无法确定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第312条)。
5.明确确定了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对货物的留置权和提存权(第315条、第316条)。
6.确定了多式联运合同中经营人、承运人、托运人等各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第317条一第321条)。
http://hi.baidu.com/jiayishuai/blog/item/848c66341b2a923c5ab5f53b.html
--
---------------------------------------------------------
专业提供行业资料文书:包括国家标准 GB 国际标准 ISO 军标 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
SAE 美国材料测试协会 ASTM 情报定制 资料下载 情报 专利 期刊 会议论文
统计数据 海关资料数据 年鉴 行业数据 协会数据 政府报告 商务部报告等,
详情见:http://www.infoprovider.cn
菏泽点评网,点评菏泽 http://www.q0530.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