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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0日星期一

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时,应当如何辨别真假出租人?

 "出租人"这个概念的外延要远远大于"房东"概念的外延,房东仅仅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出租人是指以下单位和个人:(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被授权经营管理房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

  近年来,出现了不少假冒出租人租房骗钱的案件,骗子们先支付一小部分房租,租下了房屋,伪造了证件。然后在真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子租给他人,收取大量租金后逃之夭夭。而事后被骗承租人的权利根本得不到保障。为了防止假出租人骗钱,一定要仔细检查房屋产权证,还要看出租人的身份证原件。为了保证这些证件不是伪造的,最好再到房管所、居委会或物业部门了解该房屋的产权情况,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到房地产管理登记部门查阅出租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在出租人只是接受了房东的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这种代理关系的合法有效,除了检查房产证以外,还要好好地检查出租人的身份证、房东委托他出租的委托书,最好再和房东亲自联系一下,或向当地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核实委托书的合法性和受托人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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