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

本律师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各种商业文书、法律顾问服务。

2、诉讼代理服务。

3、代理AQSIQ注册及续签。

4、代理各类许可证办理,包括环保证 特种设备 食品 工业产品等生产许可证等。

5、进口检疫审批的代理,包括水果、肉类、牲畜、动物毛皮等。

咨询电话:158 1097 1969 贾律师

Email:falvzixun@gmail.com

MSN:falvzixun@gmail.com

QQ:falvzixun@gmail.com(8943768) 法律咨询

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
1)频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2)须行使抗辩权曲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3)须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4)须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