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

本律师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各种商业文书、法律顾问服务。

2、诉讼代理服务。

3、代理AQSIQ注册及续签。

4、代理各类许可证办理,包括环保证 特种设备 食品 工业产品等生产许可证等。

5、进口检疫审批的代理,包括水果、肉类、牲畜、动物毛皮等。

咨询电话:158 1097 1969 贾律师

Email:falvzixun@gmail.com

MSN:falvzixun@gmail.com

QQ:falvzixun@gmail.com(8943768) 法律咨询

2009年7月3日星期五

现房销售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

现房销售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
   (一)认定现房销售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
  
一般情况下,现房销售合同的效力认定与一般买卖合同并无本质上的区分,所以可以适用《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进行认定并处理。
   (二)现房销售的条件对合同效力影响的认定
  
对于现房销售,此种形式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并不多见。国家对该项销售的管理并不像对预售那样严格,出卖人无须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出卖人必须对其所售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里不仅包括物的质量担保责任,还包括所有权不受法律追及的责任。基于出卖人在现房销售之前,应该具有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证书。2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对于这些其中的条件1属于影响出卖人销售资质,如果出卖人并不具有销售资质,将不能成为销售房屋的主体,故将导致合同无效。而条件2、3、4、5则属于决定买受人能否取得合法的权利凭证的依据或者所取得的房屋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但属于根本违约情形,当事人可主张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
http://hi.baidu.com/jiayishuai/blog/item/635ccc8b3c1c2bd4fd1f10d4.html

--
---------------------------------------------------------
专业提供行业资料文书:包括国家标准 GB 国际标准 ISO 军标 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
SAE 美国材料测试协会 ASTM 情报定制 资料下载 情报 专利 期刊 会议论文
统计数据 海关资料数据 年鉴 行业数据 协会数据 政府报告 商务部报告等,
详情见:http://www.infoprovider.cn

菏泽点评网,点评菏泽 http://www.q0530.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